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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文科教学实验组团仿古砖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1   浏览量:

作者:龙子湖建管委招标部 时间:2016-06-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大学文科教学实验组团仿古砖瓦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大学/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文科教学实验组团仿古砖瓦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XCZB05-1606048

2.3项目地点:郑州市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内(明理路与姚桥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2.4项目规模:墙体面积约4000平方米 屋顶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二阶段招标。一阶段为技术建议征集阶段,二阶段为货物采购招标阶段。

2.5.1一阶段技术建议征集阶段:

征集范围是:包括但不限于仿古砖(机制多孔清水砖和砖雕)、中式瓦(陶瓦)及仿古建筑屋面吻兽脊等配套构件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材质种类、技术标准,提出适用于本项目的规格、样式、颜色等,并根据项目特点提供目前市场的参考价格和样品(仅提供板瓦、筒瓦、勾头、滴水和仿古砖样品)。

工作内容包括:招标人对提交技术建议和样品的单位进行审查,最终将入围单位的技术建议进行优化并征求原主体设计单位的意见后确定本次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

招标人对通过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和样品入围前几名单位,在二阶段采购时给予适当的加分或价格扣除优惠(具体详见二阶段招标文件)。

2.5.2二阶段采购招标阶段范围:

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二阶段其范围分别是:

第一标段:仿古砖(机制多孔清水砖和砖雕)的采购、运输、装卸、成品保护、检测、最终验收、质保、施工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

第二标段:中式瓦(陶瓦)及仿古建筑屋面吻兽脊等配套构件的采购、运输、装卸、成品保护、检测、最终验收、质保、施工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

2.5.3二阶段阶段招标入围条件:只有通过一阶段技术建议征集的入围单位方可参加二阶段货物采购投标。

2.6合同签订与付款:本次招标为认质认价项目,中标人中标后与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并由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验收并支付货款。

2.7交 货 期:与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后40天内按要求进度供货至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验收,产品质检部门检测合格。

三、被征集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被征集人资格要求

3.1.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具有合法的生产和销售营业范围,在营业范围内投标。

3.1.7 被征集人应为生产厂家。

3.1.8 被征集人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或墙体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项目供货合同,并提供该项目工程实例照片不少于5张。

3.1.9 被征集人提供生产规模相关证明(厂家简介和生产能力)。

3.1.10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第二标段被征集人资格要求

3.2.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具有合法的生产和销售营业范围,在营业范围内投标。

3.2.7 被征集人应为生产厂家。

3.2.8 被征集人2011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人民币或屋顶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项目供货合同,并提供该项目工程实例照片不少于5张。

3.2.9 被征集人提供生产规模相关证明(厂家简介和生产能力)。

3.2.10 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技术建议征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被征集人请于2016年0621日~2016年06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

4.2技术建议征集文件出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时~下午17:00时;技术建议征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被征集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4.3.1被征集人提供下列资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

③ 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文件(注:财务状况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法人的,应至少提供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期(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单位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可以提供近期(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④ 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15年10月后(含10月)任意三个整月。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⑤ 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理);

⑥业绩合同和工程实例照片;

⑦提供生产规模相关证明(盖章)

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3.3其它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被征集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被征集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第二阶段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技术建议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技术建议征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技术建议征集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技术建议征集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大学校园网》、《河南大学招标信息网》、《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大学

地 址:郑州市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内(明理路与姚桥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邮 政 编 码:450000

联 系 人:焦老师、王老师

电 话:0371-86532659

招 标 人:河南七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赵先生

电 话:0371-63976562、15286815859

传 真:0371?63976562

电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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