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管理机构
规章制度
正文
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制度汇编(暂行)-监督办
发布时间:2018-06-19   浏览量:

监督办工作职能

龙子湖校区监督工作是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内部监督,监督办是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行政监督,履行工作秩序监督和督办督查职能。

监督工作是在确保建设活动正确贯彻执行相关法律、纪律、规定、程序、标准的基础上,应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监督办按照 “事权与责任一致” 的监督工作原则实施监督工作。各承办建设业务机构及岗位人员是“守法遵纪依规”执行的主体责任者,承担承办建设业务过程的自我监督,并协调、管理相关建筑商、供货商、服务商。监督机构及岗位工作人员为专职监督,是“守法遵纪依规”执行的监督责任者,不承办建设中的具体业务,参与建设业务过程的现场监督,对监督结果负责。

一、负责检查、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制定相关的监督制度并组织落实,协助并督促建管委及内设机构建章立制,支持、检查、落实建管委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职权。

三、协助配合党总支开展“守法遵纪依规”相关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协助党总支搞好廉政教育,负责检查、监督组织及工作人员的廉政行为。

四、全程参加参与龙子湖校区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及工作,参与招标主要环节并负责评标专家的抽取、接收评标过程的质疑和来信来访。

五、参与各种谈判,并对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查,负责对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六、开展监督评价报告工作。监督办应对建设过程贯彻“守法遵纪依规” 、体现“效率优先”和“效益优先”原则、落实“事权与责任一致”原则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总结、评价。对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程序进行处理。

七、参与物资采购、国有资产验收等工作,监督工作依规依程序进行。

八、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的监督,促进建设资金安全规范有序运作。

九、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对上级的指示、建管委办公会议及领导决定事宜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完成建管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办工作制度

监督办是建管委的内设机构,是新校区建设的监督保障部门。监督办和监督岗位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对建设活动中的招投标、物资采购、谈判、验收等工作的监督。

为保障新校区建设活动有序开展,使监督工作能真正发挥作用,各部门需监督办参加参与的工作,要至少提前一天和监督办沟通协调,监督办要了解熟悉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并根据工作情况派员参加。

监督工作流程图如下: